机动车与京东快递车相撞理赔受阻快递网点:非正式工,没签合同?

2022-02-22 16:06 haochi

周女士2月9日驾私家车出小区大门时,不慎与一辆快递三轮车相撞,两车均有受损,快递三轮车驾驶员受伤。交警判定,周女士负事故主要责任,快递员为次要责任。当周女士与快递员沟通就医与定损理赔时得知,快递员既没驾驶证,车也没保险。后来,周女士再给快递员打电话便无人接听。
2月21日,中国交通广播《一呼百应帮帮忙》栏目记者电话联系周女士所提供的快递员手机号码,自动语音提示已关机。记者又联系到了周女士提供的快递网点负责人潘先生,潘先生表示:“当事快递员系第三方用工,不是正式工,没签合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2022年2月9日13时30分,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小区门前,周女士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东行驶,快递员驾驶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轿车左前部与三轮车前部相撞,车辆接触部位损坏,快递员轻微受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九条第七项,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行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过错行为,为主要责任;快递员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过错行为,为次要责任。

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超过以上指标的,都不属于电动自行车。很可能被认定为“摩托车”范畴,驾驶此类车辆就需要对应的驾驶证。
事故双方使用了简易程序处理此事,对于快递员驾驶的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未做展开讨论。
周女士说:“事故导致快递员受伤,自己非常内疚,一直在跟进快递员的治疗进展。保险流程之外,自己也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表达歉意。”但在相互理赔协商环节,快递员表示“自己做不了主,没那么大权力”,解决问题需要与网点联系。
2月21日,中国交通广播《一呼百应帮帮忙》栏目记者电话采访了周女士所提供的快递网点负责人潘先生了解情况。
记者:周女士想与快递员联系理赔事宜,但一直没有进展,请问是不是有什么难处?
 
站点负责人潘先生:“你听我说,他是那种三方的,不是我们的正式工……反正他没有跟我们签合同。”
 
记者:据了解京东的快递员都是与公司直签的吧?
 
站点负责人潘先生:“别跟我扯这些没用的了好吧,我尽快给他解决问题。”
 
据了解,京东集团一名负责人曾在接受采访时公开表示“每个聘用人员,每个保安、每个保洁、每个快递员都必须跟京东公司直接签劳动合同,不允许有一个员工去给我做外包”。
潘先生回应的情况,到底是否确凿?21日上午,记者反映给京东物流服务热线,客服表示已记录,将尽快回复。
“现在难就难在快递员和站点相互推,没人能出面对接起来。”周女士说,自己会配合事故次要责任方做好理赔工作,承担自己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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